2013中学教育心理学核心考点精粹:第六章知识的学习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24日

第六章 知识的学习

  1.知识的类型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就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由于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由于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2.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
  3. 知识学习的过程
  知识学习主要是学生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知识获得、知识保持和知识的提取三个阶段。
  4.知识直观
  (1)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①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②模象直观:通过对事物的模拟性形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③言语直观: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2)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①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②加强词(言语直观)与形象(实物与模象直观)的配合;③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⑤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5.知识的概括
  (1)知识概括的类型
  学生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2)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①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②正确运用变式;③科学地进行比较;④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6.记忆系统及其特点
  (1)瞬时记忆:客观刺激停止作用后,感觉信息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保存下来,这种记忆叫感觉记忆或瞬时记忆,它是记忆系统的开始阶段。
  (2)短时记忆:短时记忆是感觉记忆和长时记忆的中间阶段,保持时间大约为2.5到20秒,一般不超过1分钟。它一般包括两个成分:直接记忆和工作记忆。
  (3)长时记忆: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的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后,在头脑中长时间保留下来。这是一种永久性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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