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20日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第10号令),做好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暑假开始实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工作。

  一、补修范围

  1996年教师资格过渡期间未认定教师资格及1994年1月1日以后补充到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二、免修范围

  (一)已在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二)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的师范院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三)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委托市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每门32学时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三、补修目的

  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开展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是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备条件。通过教育学的培训,使培训对象理解和掌握教育的本质、一般规律,明确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树立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思想,熟练掌握德育和教学的一般原理与方法。通过心理学的培训,使培养对象掌握认识过程的一般规律,熟悉学生的个别差异及其应采取的教育对策,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及心理咨询方法,明确教师应具备的心理品质并掌握自我完善的方法。

   四、补修内容

  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电大)教师补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选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级中学教师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选用师范类大学本科教育学、心理学公共课通用教材;初级中学教师补修教育学、心理学,选用师范类大学专科教育学、心理学公共课通用教材;小学教师补修小学教育学、心理学,选用现行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幼儿园教师补修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选用现行三年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材。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根据我厅组织编写的教学指导纲要(见附件二)自行选用教材。 

  五、补修学时

  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采取短期集中面授的形式,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每门课程集中面授时间:高等学校为36学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均为32学时。

首页 1 2 3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