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2、确认地点:①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到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③州民族中专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到泸水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在州、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贴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申报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有学校出具)对其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⑺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⑻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学和心理学有效期为2年;
⑼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⑽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制照片一张)。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至5月25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2年5月25日18:00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