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3年5月21日16︰00—5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采取网上报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幼儿园,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岗位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进行定期公布。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13年6月3日—11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先资格审查,后现场信息采集。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则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第5条第3款之规定的特定人员除外);(4)母语非汉语的考生须携带HSK5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母语为汉语人员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5)《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上述条件证明材料齐备后,考生到招考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后,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在规定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时间范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