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章节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23日
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由于课程工作者的课程观、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所设计的课程类型也会有所不同。根据课程任务,为依据进行分类,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根据课程的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以把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根据课程的组织方式子,课程可分为科目本位课程、相关课程、融合课程、广域课程、核心课程、经验本位课程。我们根据前两种分类方式,介绍一些课程类型。
  (一)根据课程的任务,课程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以有组织的知识内容作为课程组织的基础。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内容是基础的,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不仅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也注重思维力、判断力等能力的发展和学习动机、学习态度的培养。
  2.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3.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这类课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标、一定的结论,而获得结论的过程和方法则是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探索、研究,以此引导他们形成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也可以不提供目标和结论,由学生自己确立目标、得出结论。课程从问题的提出、方案的设计到实施以及结论的得出,完全由学生自己来做,重研究过程甚于注重结论。
  (二)根据课程的制定者,课程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国家统一课程设置,全国中小学基本上沿用一个教学计划、一套教学大纲、一套教材,缺乏灵活性、多样化和弹性。
首页 1 2 3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