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出具);
(8)2013年至2015年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1份(该报告单附二维防伪码,根据考生基本信息动态生成,具有唯一性);
(9)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按序号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住。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4.确认流程:提交材料→现场核对各种资料→签字确认→离开。
5.注意事项: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 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考试与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2319119
延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