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25日

  第六阶段:资格认定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认定结果。

  第七阶段:颁证总结阶段(6月26日-7月17日)

  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颁发《教师资格证》。

  四、收费规定

  教师资格申报属个人自愿行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认定范围、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及时做好材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3、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有时间限制,请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4、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情况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5、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抓实、抓好。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

  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22114492626325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内容可上汉中教育网站查询,网址:www.hanzhongedu.cn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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