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16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6月22日

  (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4)。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九)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师范类学生证明。

  (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原件。

  (十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自动失效。

  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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