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6月22日

  (五)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六)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根据鲁教师发〔2013〕1号文件规定,2012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2016年6月25日至7月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组织体检。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其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材料审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本人于7月6日至7月8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面试确认点)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网上下载打印)或成绩单(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省考携带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成绩合格证。

  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育实习报告表、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实习报告表、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三件复印材料,档案管理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时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说明。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鉴定表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网报时下载(或本网站下载)填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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