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6月20日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教师资格

  6月20日8:00-6月30日17: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类毕业生和省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选择威海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确认点。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检

  网上申报成功人员,应在7月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申请人员自行下载,并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等相关证件材料,到统一安排的指定医院(见附件2)参加体检(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凭医院妊娠证明免予检查)。

  (三)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对已经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时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市共设五个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3)。

  (四)资格认定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认定合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三)具有威海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及复印件;非威海市户籍,工作单位在威海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截至确认时间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非威海户籍就读学校在威海的人员提交本人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取得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学业成绩单免于提供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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