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6月20日

  3.按教师资格种类分别选择莱芜市教育局、莱城区教育局、钢城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型纸,双面打印;或A4型纸双面打印,两页纸按顺序粘贴)。

  三、体检要求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公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要求详见莱城现代教育网或钢城教育网),须按下列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规定有效期内)、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规定有效期内)、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有效期内)体检时间为5月16日—18日到莱芜市中医医院(莱城区汶源东大街8号)进行体检。

  参加2016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含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的”省考”考生)于7月12日—14日到莱芜市中医医院(莱城区汶源东大街8号)进行体检。

  (三)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一寸(或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早8:00前,空腹到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查体中心领取体检表、交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每人交查体费75元)。

  (五)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存放医院,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只在本次认定中有效。对体检不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进行复检。

  (六)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咨询电话:6233293。

  四、现场确认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公民,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要求详见莱城区教育信息网或钢城区教育信息网),须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规定有效期内)、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规定有效期内)、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有效期内)完成网上申请、体检的于5月18日—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莱芜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公室(304房间)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申请、体检的参加2016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含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的”省考”考生)于7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莱芜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公室(304房间)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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