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4月12日

  4.具有淄博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淄博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淄博的人员,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1)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淄博市参加2013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2)在淄博面试合格的省考人员不需要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3)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填写姓名并粘贴照片)。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要求填报并盖章)。

  10.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负责对认定材料进初审,以确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时间。

  (四)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审查和网报确认后,申请人按照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要求,赴指定医院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教师资格认定。淄博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淄博教育信息网(www.zbedu.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六)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领取。申请人登陆淄博教育信息网(www.zbedu.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到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

  附件:1.淄博市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表

  2.申请人认定所需材料

  淄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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