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4月12日

  (八)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体检。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其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

  (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材料审查。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成绩单(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认定。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根据本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及工作安排(包括咨询电话和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的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4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7月15日,其中网络报名开通时间为3日10日-7月10日。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该时间段内抓紧完成各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审核、确认、编号和数据上传下载等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

  (三)有关学校要向本校师范类毕业生广泛宣传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驻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真组织完成本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有关学校应填写《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与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附件1)及《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单》(附件2),并于5月1日前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师范类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审核本校师范类毕业生信息,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超过专业设置范围或招生计划数的要报送学校正式文件,说明具体原因,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我省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单将于6月份下发至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