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29日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须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经测试认定合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逐个测试,主要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测试。

  2013年凡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我市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测试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县(市、区) 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自行严密组织实施。

  (四)体检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体检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

  (五)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在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完成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在省教育厅下发到我市后的5天之内发放,力争7月中旬先将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二、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等院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等院校要重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领导,完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强化工作服务,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2.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机构(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县(市、区)和各学校不得接受中介机构(公司)代申请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不得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公司),严禁与中介机构(公司)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初步查明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要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各地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必须收缴,记录名单和身份证号,统一报市教育局,以便集中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依法处理。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行政,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严格面试和试讲,注重师德和能力考核,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关,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确保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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