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5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镇江教育信息网及各辖市区教育信息网通知。
6.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镇江教育信息网及各辖市区教育信息网通知)。
7.资格认定(2015年6月初)。
8.证书发放(2015年6月中旬)。
五、有关说明 1.镇江市教育局将通过镇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zje.net.cn/ )“通知公告”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指教师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在户籍所属的辖市、区,认定信息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一个学科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
六、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消教师资格、3—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