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其中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到长沙教育学院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8615735
2013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节假日除外);
考试科目及时间:
3月17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参加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地点: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地点设在长沙教育学院;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地点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指定。
测试时间:春季批次 5月17日-5月19日
秋季批次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