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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日期为:
春季批次 4月1日— 7月15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5日。
(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各个环节的管理。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娄底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