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网址: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hnteacher.net)。
(6)合格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见娄底教育网(www.ldjyw.gov.cn),娄底师资培训网(www.ldszpx.net)。
(二)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工作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质量,今年实行培考分离,并由市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试,统一发证。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3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只在春季安排,秋季批次不再组织,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务必按时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有关事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参加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时另行通知。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含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娄底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由,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有关学校要协助做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今年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