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0日

关于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2]1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冀教师[2012]13号)的要求,2012年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河北省内(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2012年11月11日举行)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后,可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考条件同笔试条件。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12月10日-14日17点: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2、2012年12月15日-19日:现场确认、缴费、购买考试教材,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具体现场确认点12月12号前本网站另行公告;

  3、2013年1月14日-18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面试准考证;

  4、2013年1月19日-20日:全国统一考试;

  5、2013年2月4日以后报名网公布考试成绩。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012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共13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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