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8月9日

附件:1.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表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表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教师 综合
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 综合
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教师 综合
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综合
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综合
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注1: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注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附件2: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齐  涛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张志勇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国前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省教育厅人
事处处长
成  员: 李培众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调研员
         张志朴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秦  河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关延平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邢顺峰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刘宗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李培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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