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的办法》,“过渡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参加“改革后的考试(国考)”或“补考”中的其中一种。在网上成功报名“改革后的考试(国考)”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补考”。
有关北京市2015年下半年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以及认定的有关文件、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六)请于2015年10月13日(周二)下午1:00以后通过本网站(http://www.bjtcc.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