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名单公布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3日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5月27日会议研究,认定石莹莹等30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周琦等145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张丽君等34人符合初中教师资格条件、朱佩奇等14人符合高中教师资格条件、洪浪静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5月29日-6月4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6-7813475 0556-7826676 0556-7813433

  附件1:

  宿松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幼儿园教师(30人)

    小学教师(145人)

  初级中学教师(34人)

  高级中学教师(14人)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人)

  附件2:

  宿松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1、领取时间:6月8日―6月12日

  2、领取地点: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孚玉东路宿松商贸城),

  联系电话:0556-7826676。

  3、注意事项:

  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⑵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持证人应及时送交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由持证人妥善保存。

  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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