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将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14日~25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19日~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9日。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请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完成后方视报名成功。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做好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等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凡新考生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9日~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审核,地点: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一楼东大厅。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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