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4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9、20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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