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4日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处填写、盖章),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手册)备查。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市及县(市、区)审核时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于5月26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5月28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建设局人事处联合审查,联系人:孙红兵,88195104。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八)凡新考生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11日-17日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全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人:卞林桂,联系电话:88422665。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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