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9月7日至9月18日(周六、周日休息)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9月11日—9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生可在现场审核时进行培训预订,教材预订工作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办理。
咨询电话:8661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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