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13日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议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格式详见“附件2”)。

  5.根据历年资格终审的要求,请以下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①凡2009年后(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的(2009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②凡2011年后(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2011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③凡2012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2012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④凡2013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硕士学位的(2013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⑤凡2014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博士学位的(2014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⑥单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范围的(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五)所有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资格终审时将对考生社保信息进一步核查,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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