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有: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部门(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人事科(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本县区、本部门人事科(处)盖章的《××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审核表》,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六)资格审核。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初审合格人员领证资格;复核初审不合格人员情况。
(七)证书办理。市人事考试中心对审核合格人员的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八)证书发放。对于审核合格人员逐级发证并退还审核有关证件、材料。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有关部门(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人事科(处)要在领取证书后十五日内将证书发到单位,直至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对于审核不合格(或经举报并查实考试违纪)人员,依据原人事部3号令及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及其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下达处理决定书,并将其取得的证书退回省人事考试机构。
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不针对个人。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市直有关部门(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人事科(处)要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保管、发放,并将有关表格及时归入取得证书人员的人事档案。所有人员领取证书时要携带领证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并严格履行领证人登记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