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人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监理人一般只对以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1)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工程变更项目。
一般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1)均摊法
定义: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
适用情况:每月均有发生的项目。
例如:为监理人提供宿舍,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
(2)凭据法
定义: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
例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项目。
(3)估价法
定义: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监理人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
例如:如为监理人提供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为监理人提供用车,为监理人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信设备等项目。
适用情况:这类清单项目往往要购买几种仪器设备,当承包人对于某一项清单项目中规定购买的仪器设备不能一次购进时,则需采用估价法进行计量支付。
其计量过程如下:
1)对清单中规定购置的仪器设备分别进行估价;
2)按下式计量支付金额:

式中F——计算支付的金额;
A——清单所列该项的合同金额;
B——该项实际完成的金额(按估算价格计算);
D——该项全部仪器设备的总估算价格。
从上式可知:
①该项实际完成金额B必须按估算各种设备的价格计算,它与承包人购进的价格无关。
②估算的总价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款额无关。
③估价的款额与最终支付的款额无关,最终支付的款额总是合同清单中的款额。
(4)断面法
适用情况: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
(5)图纸法
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如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等。
(6)分解计量法
定义: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
适用情况: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三、总价合同的计量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算与上述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相同。
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此外,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