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报名点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23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4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收在宁工作的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