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修改报名信息事宜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必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 老考生修改考试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 报考人员在未缴费前需要调整到其他尚未结束报名省市报名的,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再重新选择省市进行报名。
6.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修改的报名信息仅限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项,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系统自动从本人的注册信息读取。
7. 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8. 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3月17日~18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812室)现场提交修改申请。
(三)照片上传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拍摄的2寸证件照电子版原版(自拍、翻拍及扫描等除外)。
2. 上传照片前需使用本文后附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预处理,处理过的照片才可正常上传。
3. 照片上传后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四)其他
1. 以军官证报名的考生身份证栏填写方式为:本人军官证号后加零补足十八位(军官证号的汉字不填)。
2.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预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的确认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3.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七、 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 请报考人员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 请事先将报名表(照片贴牢于报名表右下角)、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上交留存。
4. 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查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查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