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北京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3月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
5月2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15年
5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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