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2013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1月22日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5、26日两天。
  考点考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与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专业技术职称仅限国家职称,地方职称不予报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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