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项考试定于5月25日、26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5月2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6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连云港市设立考点,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我市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不包含市级及以下单位评审取得的中级职称)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