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2月12日

鄂人社考〔201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省建设监理协会: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2科”报名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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