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5)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18日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1分)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分)

(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1分)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1分)而本案例为32日。(1分)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1分)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1分)否则,就是错误的。(1分)

一般而言,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是评标,其结果是推荐一至三人的中标候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而定标是招标人的权力,按规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确定中标人。但是,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复习提示】

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中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中标、签约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分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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