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参考题及答案(十九)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13日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为: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为:129.6-76=53.6(万元)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