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大型工程项目地质情况复杂,由于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十分紧迫,要求尽快开工按时竣工,基础处理工程量难以准确确定,因此业主根据监理单位的建设采用单价合同方式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对于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的调整及工程款的支付等都作了规定。
[问题]。
1.在进行施工招标前,业主委托监理方协助业主编制施工合同条款,考虑到本工程的复杂情况,监理单位对于有关工程变更的条款作了重点考虑。
(1)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属于工程变更的事项都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2)对于工程变更的管理方面,如果是发包方提出的变更应如何进行管理?如果是承包方提出的变更应如何进行管理?
2.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当按什么样的程序进行?
3.若由于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而引发承包方的费用索赔和延长工期的要求,但发包方与承包方对该项索赔要求未取得一致,从而形成合同争议,试问应当通过什么方式处理和解决争议?
[知识要点]
本题主要涉及合同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管理问题,包括变更事项的内容、变更的管理,如变更程序、变更价款确定、变更引发的索赔等。
[解题思路]
可以依据《监理规范》(6.2变更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内容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参考答案]
1.对问题l的解答包括以下两方面。
(1)属于工程变更内容的事项包括:
①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的改变;
②工程的性质、标准的变更;
③增加或减少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④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
⑤其他。
(2)关于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当不迟于变更前的14天,书面通知承包方;若属于改变原工程标准或超过原工程规模的变更,还应报原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承包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若承包商要求对原设计变更,应经工程师同意,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方的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的一切责任。承包方提出、经工程师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合同价增减、发包方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2.问题2分别从变更价款的确定和变更程序两方面回答。
(1)设计变更后,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如下原则和方法进行: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
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