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工作:(3+1)×70元×60%=198元
(2)人工窝工费:
F工作:4×35×28元×60%=2352元
因外部供电故障,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
因外部供电故障,属于第3方责任,不是不进行费用补偿,可进行工期补偿吗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部供电故障是业主应该承担的风险,因为项目开始的时候,保证电的畅通,本身就是业主的一项工作,所以如果后期电的故障造成的损失也是业主应该承担的。
所以这里工期和费用都可以进行索赔。
可以进行工期,不进行费用索赔的情况,一般主要就是不可抗力的情形。其他的情况如果索赔,一般都是工期和费用可以一起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