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市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9日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84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1名;县(区)级机关招考207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4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24名;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29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进行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舟山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和舟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及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招考计划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舟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
  2.在第1条第(1)、(2)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含定海区、普陀区的省垂直管理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3.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上述人员只能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的定向职位(新城管委会的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定海区的定向职位,普陀山管委会的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普陀区的定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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