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市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_第8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2月29日

  县、乡两级机关定向优秀村干部和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我市各级机关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发放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发放后我市各级机关均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2. 截止到2013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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