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对匿名举报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录用
对符合录用规定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未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的,招录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录用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特此声明: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只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
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其它网站及媒体发布的我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后的相关信息与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