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3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丽江市市直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现将2013年丽江市市直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7月16日、17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古城区交通运政管理处所(0700005024)、华坪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25、0700005026)、宁蒗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35)、永胜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46)、玉龙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700005047)、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0700005022)、市规划局古城分局(0702001053、0702001054)、玉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721003067、0721003068、0721003069)及部分省属部门的考生,到丽江市人才市场(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古城区的考生,到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玉龙县的考生,到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4、报考永胜县的考生,到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5、报考华坪县的考生,到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6、报考宁蒗县的考生,到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四)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先行将毕业证、学位证(只限招考岗位“学位要求”栏中明确要求取得学士学位的岗位)、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户口薄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一份,以便资格复审时留存。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