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用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丽江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于2013年9月底以前完成。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六、考录纪律
(一)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七、其他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我们会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jhrss.gov.cn/)公布面试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因事关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考生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具体事宜通知以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如有咨询的,请拨打以下电话: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22447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393059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56950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523378
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612886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52252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