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2013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_第4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8日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组织面试报考全州公安、森林公安和省属直管驻楚单位的岗位。

  面试地点:楚雄紫溪中学。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面试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规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8个基本要素。

  (三)面试方式。今年我州州、县、乡机关公务员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四)面试要求。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由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面试。

  面试期间,将对考生、考官等全体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与外界联系。考生、考官、纪检监督人员、计分员在考试前临时抽签,抽签完毕随即按抽签顺序及考场开展面试。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父母姓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面试计分方法。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7位考官的评分,按每个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要素平均分(其余5位考官的评分合计后除以5)乘以相应权重之和,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面试最低合格分数。面试的满分为100.00分,2013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0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七)面试成绩公布。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报考者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公布该岗位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 面试总成绩)×50%。

  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九)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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