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3月21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的职位,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数量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四)专业科目考试

   设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与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面试之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级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法院、检察院系统设置法律类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地税、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设置财政类专业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西安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法律类专业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财政类专业考试内容为财政、会计、税务等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运用能力。

   省贸促会、省教育厅、省外事办、省文物局、西安市外侨办有关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安排由相关部门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专业科目考试后,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合成成绩,按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依合成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

   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3)×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

   公布合成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合成成绩排序。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合成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