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_第7页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往年情况,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广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时机,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0日
附件1:招考职位表
附件2:报考指南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4:咨询电话
附件5: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