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及补证等事项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20日

(三)证书毁损补发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原件 1 填写相关内容
2 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原件 1  
3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适用委托代理
4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注:相关资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如有其他信息材料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定期换证

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2013年7月1日后申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再办理换证手续。

四、办理时限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一般为当场

定期换证:一般为10天

补证等其他事项:受理之日起20日内

五、查询网址及下载表格

登陆徐汇财政网——公众网上办事——行政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公示)——表格下载(查找相关下载表格)

六、办理场所和时间等(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场所:上海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2、办理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

3、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联系电话:021-64718058、021-6471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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