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书毁损补发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 原件 | 1 | 填写相关内容 |
2 | 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原件 | 1 | |
3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 适用委托代理 |
4 |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
注:相关资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如有其他信息材料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四)定期换证
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2013年7月1日后申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再办理换证手续。
四、办理时限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一般为当场
定期换证:一般为10天
补证等其他事项:受理之日起20日内
五、查询网址及下载表格
登陆徐汇财政网——公众网上办事——行政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公示)——表格下载(查找相关下载表格)
六、办理场所和时间等(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场所:上海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2、办理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
3、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联系电话:021-64718058、021-647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