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版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4.3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9月16日

第三节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由于在记账凭证中具体指明了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为此,记账凭证也叫做分录凭证。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编制,也可以根据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或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在填制人员、填制依据、填制内容、凭证用途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别。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可以按不同标准分类。  
(一)按内容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来划分,通常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即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或把库存现金存入银行的经济业务,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以避免重复记账或制证。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有关账簿的依据,同时也是出纳员收、付款项的依据。出纳员不能直接依据有关收、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来收、付款项,必须根据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  
付款,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只有加盖“收讫”、“付讫”后的收、付款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有关账簿的依据。  
(二)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填制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两种。  
(1)复式凭证。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2)单式凭证。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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