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内容是否真实;(2)项目是否齐全;(3)科目是否正确;(4)金额是否正确;(5)书写是否正确。
在记账凭证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查明原因,按规定加以更正。只有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间存在以下区别:(1)填制人员不同。原始凭证大多是由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业务经办人员填制的,而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填制的。(2)填制依据不同。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的,而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凭证只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证明,而记账凭证则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初步归类、整理。(4)发挥作用不同。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而记账凭证则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